放水打假球真的很像幽靈,
每到職棒興盛時就會出現....
現在這個幽靈又來了......

說真的在上次打假球事件裡,
我對警察、聯盟和賭徒的怒氣比對球員來得大,
因為球員也是受害者之一,聯盟和球團有責任保護選手,
但這並不代表球員沒有責任,所以我贊成對涉賭的球員永久放逐,
而且是比照日本職棒的嚴格標準,有嫌疑者就是放逐,
我覺得這樣才可以斷絕不肖選手的念頭,
之前有些人認為該讓某些前時報鷹的球員回來,
坦白說我是有些不以為然的...

這次又再度出現黑雲,我覺得聯盟和球團應該負起最大責任,
上次教訓並沒有讓聯盟和球團有所警惕,
該成立的組織及機制過了八年還在原地踏步,
好像只要職棒回春賺錢就一切OK,
實在是短視近利到極點....
現在事情再度發生還是照過去那一套說法,
感覺上又想粉飾太平,真是一點長進都沒有...
還說要開放運動彩券...我覺得這樣並不會解決這個問題

現在只能看聯盟跟球團自己有沒有覺悟要好好整頓了,
都打了16年職棒還是像部拼裝車,
這樣真的不行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ensuik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