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新聞早在前兩天我就在日本網站上看到了,
只是昨天中時有中文報導所以偷懶到現在才寫...


九月一日起實施 京都維護景觀 建物限高、禁霓虹燈
黃菁菁/東京十五日電

日本京都市議會十三日通過一項嚴厲的景觀政策條例決議案,規定市內大樓不准蓋超過十層樓,
屋頂看板和霓虹燈、走馬燈招牌都全面禁止。新規定旨在維持京都這個歷史古都的景觀,
將從九月一日起實施。

京都市通過的新條例案主要針對被指名為世界遺產的千年古剎「清水寺」和「大文字祭」
等卅八個知名古都景觀,京都市為確保「從清水寺向下眺望的宏觀視野」以及
「從賀茂川右岸欣賞的大文字五山送火祭」,不受殺風景的高樓和燈火等現代都市景觀所阻,
因此出奇招來嚴加管制。

大文字五山送火」是京都夏季的名祭典,即在五座山點燃木柴,
讓山上的火在夜空中排成文字或圖形,每年夏天吸引成千上萬遊客。

京都市早在二年前便通過「景觀法」,將古都景觀定義為「公共財產」,
去年又設置景觀審議會,進一步制定出新的景觀政策。

在剛通過的「眺望景觀創生條例」中,對高樓建築的高度和設計有許多規定與限制。
例如,中心市街區幹道沿線目前的建築物高度上限為四十五公尺(相當於十五層樓高),
九月起將降低為卅一公尺(十層樓高)。住商共存區則從目前最高卅一公尺,改為十五公尺(五層樓高)。

京都市內目前超過新規定的高樓建築共八百棟,待新條例施行後,
將要求超過規定高度的大樓在改建時須符合新規定。
至於不得設置屋頂看板和霓虹燈、走馬燈招牌之規定,則要求現存廠商須在七年內撤除招牌與燈架。
此外,在世界遺產周邊的建築物須加蓋和風的勾配(傾斜)屋頂。


看到這個報導我第一個想法是:
那要把京都塔跟京都車站拆掉嗎?(爆)
這兩個建築物在剛落成時曾被京都人認為是破壞京都天際線的兇手(汗)
不過久而久之好像也就這麼相安無事的過了下來(還是因為拿他沒辦法?)
是說如果要真的完全改建符合新規定的建築物可真是一大工程...

去過京都那麼多趟,讓我非常感佩的是京都人對生活的用心,
雖說站在四條河原上跟在一般城市沒啥不同,
但是轉個彎到了先斗町、祇園就是一整個古樸...
大概是因為千年王城浸潤出悠閒緩慢的城市氣氛吧~
京都人願意維護這種氣氛去忍受某些生活上的不便,
例如只能有限程度改建的住家、狹窄的街道和少量的地下鐵,
只有天子腳下的子民才有這種大氣,
但如果只為自身舒適而大肆更改的話,京都也不再是京都吧...

雖然很不願意這樣做連結,
但對照起最近台灣對樂生療養院的喧囂,
我實在不得不感嘆台灣對歷史及文化的尊重總是被遺忘在經濟發展之後,
或是我們根本就迷失了自己在歷史中的定位,所以也相對的不在意歷史和文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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