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前兩天就看到這個消息了,
今天中文報紙也報導了,
不過...報社沒有人懂日文嗎?(筋)

神奈川縣是因為本身街道環境跟遊戲場景類似,
擔心青少年會模仿遊戲情節,
所以決定店家必須分別陳列並禁止18歲以下購買,
而且這規定僅限於神奈川縣本身,
但是被中文報紙一寫好像是必須下架通通不准賣(筋)
這差別很大好嗎...

分級制度早就是被ACG迷罵到不想罵的一個主題了,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ACG都是全年齡向的,
偏偏台灣大多數的家長老師還是認為ACG是小孩玩意,
基於「保護青少年」所以要分級,
連帶某些青年誌也莫名其妙跟著遭殃,
好像連成年人也沒資格看這些黑暗的東西,
這些東西本來就不是給小孩看的啊~~~

我是覺得小孩接觸的東西,家長要負最大的責任,
家長自己不教只想把責任丟給老師學校跟社會,
以為只要禁止販賣就可以解決問題,
還號稱分級制度可以「保護成年人的閱讀權利」,
問題是這個分級標準是誰來定?
什麼叫做「逾越限制級」?
不看是否劇情需要只要覺得這是色情暴力就禁止,
(而且通常比較重視色情不在意暴力)
這根當年出版法限制出版自由有啥差別?

所以說家長本來就應該瞭解小朋友在看或玩的東西,
這是無法逃避的責任,也不能用不懂來搪塞,
如果覺得這個東西不適合小朋友,
家長本身就該教育小朋友,
世界本來就有很多黑暗面,
ACG或許誇大,但也多少反應某些黑暗,
讓小朋友像白紙一樣不見得是好事...

如果這種白癡分級制度不改的話,
以後要看比較超尺度的東西就只好自己去日本帶了...
日本政府可能會感謝白癡分級制度幫他們製造消費吧...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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